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11、对本单位的主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源配置、技术人员构成进行登记,并根据需要报同级保卫部门。
2、检查、监督、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操作细则。
3、负责检查、督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建设。
4、定期组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上报计算机安全情况。
5、了解掌握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方向,督促本单位改进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6、对违反安全保密制度的事件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2一、门窗应安装电子防盗设备,为防尘及遮光应挂窗帘。
二、每天24小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网络教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做好网络教室的防火、防水工作;网络教室应配备适用于电气防火的消防设备,如1211型灭火器两只等。
四、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定期检查防火设备及防盗设备,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网络教室电脑用电必须单独设线,不和照明电路混用,设专用配电箱(板);电脑必须设良好的接地线;每台电脑要配有专用插座。
六、教师应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学生用手触摸电源线、插座、开关或灯具等不安全设施;非网络教室管理人员不得触摸所有的电源线。
七、下课后教师应组织学生有秩序的走出网络教室,不得在走廊上相互追逐打闹。
八、放学后要关门、关窗、关灯、关掉总电源,发现电路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
九、网络教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网络教室物理网络及互联网的安全,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及网络的安全状况;不得将校内微机的用户帐号及密码转告或转借他人,防止局域网内资料及相关权限外泄。
十、管理员必须做好电脑的病毒防治及数据安全防护工作,依据承德市教育局颁布的《计算机电脑病毒的防治办法》执行。
十一、管理员必须定期对重要文件及每台电脑系统盘进行备份;系统备份文件及重要文件一律不得存放在硬盘的系统安装盘内。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条 基本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二条 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部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门人员,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三条 基本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第四条 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奖惩措施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六条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第七条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4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 ……此处隐藏7428个字……>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14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第二条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
第三条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使用统一分配的口令进入局域网,发现不能进入局域网须及时报告网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
第四条各科室、各单位确需增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终端接口,应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网管人员负责接入。
第五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网管人员备案。
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先报局信息中心经审批后由网管人员或计算机公司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
第九条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
第十条不浏览和发布反动、黄色、邪教,反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
第十一条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
第十四条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载服务器、FTP服务器、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网络磁盘、聊天服务器等各种对外服务器。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各类群发、抢占网络带宽、强迫他人下网的软件;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文件而造成网络拥堵、系统瘫痪、影响别人正常使用。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库也将越来越多,市局数据中心涉及20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也应进一步规范。
第十六条网络系统用户,须做好自身用户密码和权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户系统启用后两天内必须更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告诉他人。
第十七条数据库管理员不得将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随意透露给他人;不得将数据库一般用户密码泄漏或随意修改其用户权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数据库存储的内容。
第十八条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造成数据库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递交局党组处理。
第十九条数据库管理员随时做好数据库的备份,核心数据库的进入必须设置准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输入正确时才能更改、导出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管理员对不正当的数据库信息更改行为做好记录,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数据库信息,如确须提供的,需经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并经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15为加强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益,保证工作正常实施,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一般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机房管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如下: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