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协议书模板五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汽车协议书 篇1甲方:北京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为甲方保险车辆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提高甲乙双方服务信誉,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的原则,根据太平保险北京分公司远程定损修理厂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确定合作意向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 甲乙双方需坚持以诚相待,信誉至上的原则,有义务防止任何损害对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
2、 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对方的形象和声誉,强户对客户的服务意识
3、 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定期进行业务情况的沟通和交流。
4、 甲乙双方在处理涉及对方的案件时,均应以诚信为基本原则,不得有任何欺骗对方的行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将根据双方事先确定协商的价格标准,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二) 甲方在客户要求提供专修服务时,将主动向客户推荐乙方。
(三) 在合作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欺骗甲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我司将终止其定损权利,即使存在继续的业务合作,甲方也不再授予其定损权利,并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保险行业协会通报通报其违规违法事实。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应协助甲方在查勘定损该过程中了解保险事故车辆的定损情况。
(二) 乙方维修客户车辆过程中应保证车辆安全。
(三) 所有远程定损修理厂均不授予核损权限,核损工作由公司专职远程核价核损人员或流动查勘人员处理,最终损失金额的确定及赔付与否以我公司核定为准。
(四) 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发现甲方有欺骗乙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五) 严禁乙方向甲方理赔人员行贿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不正当利益;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理赔人员的索赔和不正当要求。
三、定损价格标准
按双方协定价格执行
四、定损理赔
1、 乙方施行远程定损的赔案范围:3000元以下的小额赔案,超权限及涉及人伤的赔案需及时上报定损中心。
2、 乙方必须要求车主或当事人直接向甲方客户服务电话报案,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客户服务电话95529
3、 乙方必须要求车主或当事人亲自填写索赔处理书。
4、 乙方协助甲方加强远程定损赔案的现场查勘,接到报案后,由甲方车险定损中心调度安排现场查勘事宜,现场查勘率力争达到总公司80%的标准。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清楚详实的涉案车辆损失照片。现场照片务必包含有远近景和地名标志。车损照片应包含整车45度全景、车架号、受损部位全景、特写、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特写等内容。照片上应有日期和时间纪录。
6、 乙方在系统中关于定损内容的填写和描述务必准确,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网核负责人沟通。
7、 乙方务必在报案后2小时内完成定损工作并在系统中上传赔案。对2小时内无法完成查勘、定损和形象资料上传的,及时通知远程定损流动查勘人员协助完成定损工作;
8、 通过甲方网核确认之后,乙方方可对受损车辆进行修理。
9、 受损车辆修理完毕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赔案单证递交甲方。
10、 对于疑难问题赔案乙方应主动取证,在赔案材料中加强文字说明力度,反应事故的真实情况。
五、所需理赔材料
一般来说所需材料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出险者的驾驶本、出险车辆的行驶本、定损单、修理发票及施工单、赔款收据、委托书以及较为严重的单方事故所需当地交通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裁决书或其它材料等。
六、结算方式
车辆维修费用(保险事故范围内),队无疑问的赔案原则上由乙方先行垫付,然后以放在向甲方进行结算。维修费可采用划账方式或支票方式结算。
七、合同争议的处理
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纠纷。
2、 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协议,一经证实,另一方再通知该方之日起,协议自动失效。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和完善,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果。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北京汽车配件
北京分公司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年 月日
汽车协议书 篇2甲方:重庆四维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用乙方进入本企业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以下工作原则:
1、乙方需以公司利益为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文明行驶,礼貌待人;服从公司领导的统一管理,遵守交通规则;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车。2、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和整理后备箱)。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6、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7、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 ……此处隐藏2359个字……前结清上 几个月所发生的所有维修等费用;
3、甲方支付的维修费以银行划账方式付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凯迪汽车维修中心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钢花路支行
开户账号: 7012612008010000223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2、乙方应及时开具并交付甲方税务发票及全部《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如延期开具或交付发票及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甲方可推迟支付。
3、甲方应于约定日期及时付清所欠款项,否则乙方有权按日收取所欠款项0.5%的违约金;
4、对于维修施工单上无甲方送修员签名确认的维修业务,甲方可拒付。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委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日内,应当将车辆退回给甲方;若因乙方转托行为造成甲方车辆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确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期限增加约定维修费用的,应当按以电话形式或传真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甲方接到通知后1天内应当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7、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必要的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保险代理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乙方约定:
1、 乙方按各保险公司所规定车辆保险费的最大折扣打折办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
2、 甲方委托乙方修理的事故车,在证照、证单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协助办理理赔业务,(只限车辆损坏)。
3、 按揭车的折扣,另行商议。
4、 车辆续保,在保证甲方享有保险费用最大折扣的前提下,乙方对选择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享有优先权。
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可协商。
5、 在保险业务代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如停车、验车等各规费、杂费)由甲方承担。
6、 在保险理赔业务代办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配合和协助乙方理赔人员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双方应友好合作履行协议条款,若须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修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店面地址: 安阳市殷都区文源街中段电业大厦向东100米路北
服务电话: 0372—3988998 3997889 传真:0372--3997889
联系人:李少华 电话:15890787575
汽车协议书 篇5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 现金________ 转账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